階層架構
數個最小統計區合成一個一級發布區,數個一級發布區再合成一個二級發布區,以此類推逐層向上建立台灣的社經資料統計發佈之空間單元系統,以後各級政府單位可以依其需要,在保護個別資料隱私之前提下,選擇適合其管轄資料的發佈空間單元層級,由於各單位均遵循統一之發佈空間單元層級架構,因此不同層級的資料間可以藉由系統的階層關係進行分析比較。
六級發布區:全國
五級發布區:區域計畫分區
四級發布區:縣市層級
三級發布區:鄉鎮市區層級
二級發布區:每一區域理想人口數為3000人
一級發布區:每一區域理想人口數約450人
最小統計區:每一最小統計區人數約小於450人
其他
準村里發布區:依各縣市GIS建物門牌建置而成
村里發布區:依各縣市GIS建物門牌依村里別建置而成
自訂發布區:以目的需求為導向,可由最小統計區彙整至不同層級。